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是协助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进行学生班级管理的得力助手。为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使班主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特制定本条例。
一、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了解和掌握本班级学生的思想状况,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思想品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和专业思想方面的教育与指导,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学生适应并掌握大学的学习规律和方法,端正学习态度,自觉养成勤奋、严谨、扎实的学习习惯,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帮助学生向任课教师和相关部门反映学生的要求和意见,沟通教与学的信息,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效率。
3.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和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并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科技服务等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
4.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做好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和教育工作;参与对学生学籍、考试管理过程中有关问题的研究处理。
5.做好学生的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等评优评奖的推选和综合测评工作;落实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6.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帮助学生反映和解决学习与生活上的困难;教育学生爱护宿舍和环境卫生,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7.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核;指导班团干部开展工作,协助党团组织做好班级学生党员、团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抓好班级集体建设,创建优良班风学风;定期召开班会,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8. 如遇班级学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理,第一时间向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汇报情况,并立即搜集整理涉事学生的所有资料。
9.完成校、院领导及其他相关部门布置的其它任务。
二、班主任的工作要求
班主任任职期间应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坚持“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的工作理念,对学生要有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扎实地做好班主任工作。
1.加强师德修养,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2.注重人文关怀,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尊重学生;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4.加强学业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和职业观;
5.参与班级活动,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
6.拓展工作途径,善于利用各种媒体与学生沟通交流;
7.深入了解学生,每周到学生宿舍和课堂不少于1次;
8.加强班级建设,每月至少召开1次班会或班委会;
9.落实谈心制度,每学期与班级每名学生至少谈心1次;
10.重视家校联动,每学年与每位学生家长至少联系1次;
11.增进横向交流,经常与辅导员、任课教师沟通了解学生情况;
12.树立程序意识,按照规定流程开展各项工作并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13.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并妥善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14.提升职业素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交流活动;
15.建立月报制度,每月向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汇报一次工作。
三、班主任的配备与选聘
(一)班主任的选聘条件
1.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自愿从事班主任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关心爱护学生;
3.具有开展学生教育管理所需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口头表达等能力;
4.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班主任的配备
1.每个班级设一名兼职班主任。班主任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校学生工作部(处)作为学生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全校的班主任工作。
2.班主任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选拔配备,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3.班主任应从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中选聘。
4.班主任任期一般不少于两年,特殊情况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可调换,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5.因各种原因不再适合做班主任工作的予以解聘。班主任的配备与选聘由学院直接负责并组织实施。班主任配备与选聘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四、班主任的管理与考核
(一)班主任的管理
1.班主任由学院直接领导和管理。学院负责本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班主任的配备与选聘、管理与考核,负责班主任的培训等工作。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院班主任管理工作;年级辅导员指导、协调所属班级班主任开展工作。
(二)班主任的考核与奖励
1.学院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记录,包括所在班级学生成绩不及格率、留级率、违纪率、退学率以及班风、学风等其它情况,作为班主任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2.学校制定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学院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对班主任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3.班主任补贴按每生每年20元计算,每学期发放一次。班主任因公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开班主任岗位超过半个月者,不享受当月班主任补贴,由相应代理班主任享受补贴。对不称职的班主任减发或免发补贴。
4.班主任工作考评每学年一次,由学校制定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考评采取学生评议(50分)、所在学院评议(30分)、本人自评(20分)的形式进行。班主任学年考评结果与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考核具体内容见附表。
5.学校设立班主任考核奖励基金,每年12月份学院对班主任进行总结、考核,按班主任人数的15%评选优秀班主任。学校对优秀班主任颁发“优秀班主任”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本条例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