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女,汉族,山东临沂人,济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教育背景
1、1990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2、2003年12月,获山东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研究领域
民商法
主讲课程
物权法、商法、民法概论、民商法专题等。
代表作一览表
一、论文类
1、“彩票大奖得主是否享有隐私权”,载《中国民政》2000年第10期,独立作者。
2、“WTO与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载《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2年第6期,第一作者。
3、“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探析”,载《政法论坛》2003年第5期,第一作者。
4、“完善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立法——老龄化社会下对老年人权益的民法保护”,载《理论学习》2007年第1期,独立作者。
5、“《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的立法缺陷与完善”,载《工会论坛》2009年第9期,独立作者。
6、“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及影响因素”,载《东岳论丛》2013年第1期,第一作者。
二、项目类
1、2005年主持济南大学科研项目“老年人权益保护网络的法律研究”。
2、2013年主持济南大学科研项目“浮动抵押及其运作实践中的问题及应对”。
另外,作为课题组成员先后参与山东省、济南市软科学研究项目5项。
三、著作类
参编著作:
1、《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手册》,山东大学出版社,1999年。
2、《民政工作手册》,学苑出版社,1999年。
3、《民间组织:管理 建设 发展》,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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