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由必赢电子游戏网站、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济南大学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共同举办的山东省种子条例立法论证研讨会在济南大学四教会议室召开。来自山东省人大法工委、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和山东省林木种苗站的领导和专家以及我院丛晓峰院长、钱继磊副院长、法学系苑敏主任和课题组成员参加了研讨会。会议由我院袁曙光教授主持,丛晓峰院长首先致辞欢迎各位领导和专家莅临参会,并介绍了我院及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济南大学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的有关情况。
山东省种子条例立法研究课题组负责人朱海波博士代表课题组报告条例的立法调研过程、条例试拟稿、立法说明和立法论证报告等内容。在听取立法研究项目报告的基础上,种子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对山东省种子条例试拟稿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提出相应的建议。省种子管理总站王文涛副站长、徐晓英科长和文婷婷科长围绕种子管理机构在条例中的立法定位问题,尤其是如何理顺基层种子站和种子执法大队的体制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建议省种子条例应明确规定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管者角色和法律地位。省林木种苗站刘英军科长介绍了跨行政区域或开发区的种子企业如何颁发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广告内容夸大不实、先进适用的制采种机械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和珍贵稀有林木种质资源出口监管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课题组韩宁副教授、李秀凤博士与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就上述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探讨,并表示课题组将在本次会议的基础上持续进行深入研究。
山东省人大法工委法规二处张家发科长对课题组在山东省种子条例拟定稿方面所取得的成果给予很高评价,同时对试拟稿的完善也提出了若干指导意见。最后,我院钱继磊副院长作总结发言,对省人大法工委的信任以及实务部门领导和专家的支持再次表示感谢。本次研讨会对于推进我院和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济南大学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的地方立法研究和服务能力有着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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