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日,第三次的读书交流会如约而至。同学们热情高涨,韩克玉老师也抽出了自己的宝贵时间,为我们带来了有关《侵权责任法》的精彩讲解。
首先由三位同学向我们推荐了她们所读的经典书籍和影视思考。
第一位刘尧同学推荐了《以自由看待发展》。她介绍了这本书的作者阿玛蒂亚森,随后围绕着“自由是发展的首要目的”、“自由是促进发展的不可缺少的手段”两个命题展开了讲解;从政治自由、经济条件、透明性担保等方面结合自己的思考和自己所读的很多书籍谈了自己的看法,并为同学们推荐了有关民主、人权等章节。虽然这本书法学内容较少,更多涉及了社会学和政治学的内容但对于大家开阔视野,引发全方面思考极为有益。
第二位鲁明霞同学就《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探讨了其中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从“假药”该如何认定入手,就国内外立法对其定义进行对比。进一步延伸到以行政监管为目的来认定假药是否合理,引出对主次法益之权衡的分析,在二者发生冲突时,保护主法益即法律制度与权威更为优先。接着又从电影中“为了救人违法有错吗”来引发人情与法,孰轻孰重的思考,认为只有我们主动去维护法律的尊严,法制的车轮才不会生锈。最后,针对大众看病难、吃药难、药品价格虚高不下等实际问题,呼吁社会各方予以关注并切实去解决。
第三位兰小眉同学推荐了《大法官的智慧》一书。通过“罗吉勒雇佣雇员超时工作案”引出了合同自由和法律谁更重要的焦点问题。此案例中州法院认为需要立法来限制雇员的工作时间;终审法院却认为雇员雇主之间签订有关其生意的合同是一项基本的个人权利,符合合同自由原则,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情况下不应当被干涉。又结合我国的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自由原则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对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调查对此问题展开了分析。讲解了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原因,及我国有关合同的现状;并对此谈了自己的思考:理想状态下合同不应被干预,但现实有很多因素影响,目前劳动者需要这样合理的法律限制。
韩老师对三位同学的推荐做出了点评。鼓励大家涉猎多学科去读书,去思考;对于同学们的讲解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对同学们的PPT制作提出更好的建议等。
韩老师此前参加了在北京、上海等著名高校中举办的有关侵权责任法的多场学术会议,可谓颇有研究,又考虑到我们对于此课的课时极少,为我们讲解了《侵权责任法》的相关内容。他从古罗马思想家奥古斯丁对于时间是什么的思索引出了法律需要深思,需要不断发展,给了我们很好的启蒙。告诉我们不仅要知道法律现在是如何规定的,更要知道为什么现行的法律要这样规定,现行的法律制度的优缺点各是什么,好在哪,缺陷在哪,会导致什么结果,又要怎样修订。只有把这些搞清才能达到较高水平。随后他从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特点,及重点法条两大部分讲解。因为时间原因这次老师讲完了第一部分:立法特点,从它的名称争议;突出特点;归责原则;新规则这四个方面分别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同学们受益匪浅。
最后老师告诫我们,做事贵在坚持,付出和回报都是相关的,希望我们对生活社会问题多思考,不断锻炼自己的各方面能力,积极参加集体的活动,去结交好朋友,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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