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大校字【2016】45号《济南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现对横向社科项目结题与结余经费管理等问题进行说明。
1、关于横向社科项目结题与结余经费
横向社科项目结题后需办理结题手续,结余经费可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项目组可以提取不超过95%结余经费作为绩效,剩余经费转至项目负责人横向科研发展基金账户,也可以不进行提取直接转入。(结题证明模板见附件1,提取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模板见附件2)
2、关于横向社科项目结题结余经费结转办理程序与时间
每年集中办理2次,项目负责人填写对应业务的表格,二级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于5月31日前或12月15日前交至社科处,社科处审核无误后,统一交至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审核后在一个月内办理完结。
3、如遇上级相关政策调整变化或《济南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本办法将根据新政策进行调整,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1横向项目结题证明.docx 附件2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提取申请表.docx
社科处,计划财务处
2016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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